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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投资经营条件

2016-07-14 17:57

据政府关于食品投资经营条件规定的第66/2016/NĐ-CP号议定(从201671日起生效),人力方面:食品经营业主、直接销售者要有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规定的食品安全知识证明书。食品经营业主、直接销售者要满足卫生部规定的健康需求。销售地点要与国家机关公布的环境污染地区,生活废物、工业废物、医院废物集中和处理区隔离。厕所与食品保管、经营区分开;厕所开门方向不朝着食品保管区。

该议定还规定,食品运输、保管设备、工具要满足生产商提出的温度、湿度条件;产品初步加工、容纳、包装、摆放设备、用具要满足卫生安全国家技术标准。废物、垃圾收集用具要有盖和存储在单独区域。

(琼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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