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5月25日报道,近日越南工贸部通知,对某些钢铁产品采取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包括:暂进再出、暂出再进、转口和过境产品;非贸易进口产品;直接服务于生产、加工的进口产品。该通知自2010年7月5日起生效。
《来源: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经济参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