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和传媒部的第 09/2014/TT-BTTTT号通知详细规定在电子信息网页和社会网络上的信息管理、提供和使用活动。该通知于2014年10月3日正式生效。
据此,各综合电子信息网页、社会网络或内部电子信息网页、专业应用网页在提供综合信息时都要申请发放执照,同时要满足充足和具体的条件如:信息内容管理人事、技术部门、财政、信息管理和网址。
该通知还指引设立电子信息网页、社会网络的执照申请规程和手续以及各相关表格。对于已依14/2010/TT-BTTTT 号通知被发放证明书的社会网络,如果继续运行,要在2014年10月3日起之180天内申请发放新执照。
《记者:松茶;翻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