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税务厅称,2023年第一季度,除其他收入同比增长外,个人所得税收入达近2.189万亿越盾,完成财政部下达的年度预期的34.74%,完成省人民议会下达的预期的32.72%,同期为102.56%。
据省税务厅称,这笔收入主要来自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和房地产转让所得税收入。来自工资和薪金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即雇员从雇主获得的收入,必须计入应税收入,包括薪金、工资和现金或非现金的其他工资数额、津贴和补贴、税法规定的津贴和补贴除外。
(记者青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