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府第107/2014/NĐ-CP号议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货车、牵引车和类似载货汽车的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如运送超过容许重量的货物将被罚款7百万-8百万越盾。
职能机构发现违法行为的时候,可要求驾驶员在被发现地点将超载货物、超过容许尺寸的货物卸下来。此外,驾驶员还被扣留驾驶证三个月。
《记者:松茶;编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