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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资纠纷事宜减少近30%

2013-03-19 00:00

2012年,全省发生了24起集体劳资纠纷事宜,其中有99起争议和135起停工事宜,比2011年减少近30%。纠纷原因主要是用人单位不按法执行有关劳动者工资,奖励、工时,劳动纪律等规定。

 省劳动工会副主席裴青仁说,2012年经济遇到许多困难,部分企业必须缩小生产规模,但是集体劳资纠纷事宜减少近30%是值得高兴的事。各级工会已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关照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正当利益;加强向劳动者宣传劳动法有关规定。此外,各级工会还为员工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省领导人直接对话创造条件,从而及时掌握和解决劳动者提出的意见。

《据:平阳报;记者:小莲》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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